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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督市、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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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基的观点得到了张昭的认可:“真如主公所言,那庐江吏治可为之一清,地方官吏亦会振作,百姓同样会重视官府!”

众人纷纷点头,这么做确实能加强官府的掌控力。

这里刘基不得不吐槽一下两汉的督邮制度和刺史制度,这两个监察机制实在是太绝了!

首先说督邮,督邮其实就是一种地方行政机构的自我监察机制,是郡守的属官,受到郡守的管辖。

他的任务就是巡视郡县,监察诸吏。

但郡守和地方县令本就可能产生利益牵连,而督邮作为郡守的属官,对自己的县令同僚是个什么态度,稍微想一想就知道……

运气好碰上个“强项令”,那督邮制度就能起到作用。但大多数情况,恐怕还是督邮和郡守、县令沆瀣一气,鱼肉乡梓。

“主公若欲设‘督市’、‘转运’二官,则还需选用人才,充实爪牙。新设官署之俸禄粮饷亦不在少数,望主公慎行之!”

张昭提醒刘基,现在人手不够,想要执行你说的政策,那就需要扩充行政队伍。扩充队伍首先要选拔人才,之后官员的俸禄又是一笔开支。

至于要不要开设督市署、转运司,主公你自己思量着办吧!

刘基暗自点头,执政万万不可操之过急,确实需要好好考量一番。即使他非常有把握,督市署和转运司的增置,只会让官府获得更多的收入。

他心想:还是得先把“督市署”和“转运司”与桑弘羊的“盐铁官营”有何区别再解释一下,以免大家心里不能接受。

这督邮制度,等于说是看球的、吹哨的、踢球的,全都是郡守的人……

刺史制度又不一样,刺史直接向皇帝负责,确实不太容易和地方勾结。

但是刺史毕竟是中央派来的,对地方事务可能根本就不了解,那又怎么能很好地起到监察作用呢?

这督邮和刺史,一个熟悉地方但不向中央负责,一个向中央负责但不熟悉地方,大汉朝的这两样监察机制,简直就是挥重拳打在棉花上——不着要领!

后世唐宋设置转运司制度,就是对地方监察机制进行改良,进一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也能增加国家税收,将平准均输之法推行下去。

于是刘基继续给大家讲解这套参考后世唐宋对“盐铁令”的改良而提出的制度:

“诸君,设‘利官’收山湖盐海充实府库,其利在于国家。以‘平准’调控物价,其利在于百姓。

“贤良文学所言吏治腐败,其根本在于缺乏监察。本朝置刺史监察州郡,然一州之地何其广也,刺史及属官多不过二三十人,如何兼顾全局?

“本督所置‘转运司’,乃强督邮之权,以转运使为郡刺史常巡郡县,庐江转运使一职,当由本督与郡守、长史共议后任用!”

大家听后,一下子就明白了刘基的意思。这是要让原先归属于郡国的督邮,能够直接上达天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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