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内也从未出轨,也不属于过错方,凭什么放弃一切,净身出户?
双方就孩子和财产的问题开始打官司,官司对于女方显然不利。
毕竟这些房子车子,女方一分钱没出,凭什么全部分给她?
而在官司一直胶着不清的时候,这个女人把男子以及他的父母约到了家里,是要谈谈有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男子以及他的父母以为对方真的只是想谈呢,真的就来见她了。
而后,男子的岳父,手持一把二十厘米的尖刀,先是捅死了男子,后是捅死了男子的父母,直接把男子一家给灭门了。
男子和他的父母一死,那财产问题就不是问题了,男子的妻子可以合理的继承一切男子和他父母一切的财产,房子、车子、存款全部都归她所樱
不仅如此,男子的岳父原本是要判死刑的。
他的妻子又以男子家属的身份,签下了谅解协议,原谅了她父亲杀死她老公全家这事儿,让她的父亲从死刑改为死缓。
就这样,男子一家全部被杀了,而杀人者还不用偿命,原本以为是一换三的,结果人家还是死缓,零换三。
而这女人和她的母亲,住着男子家里的房子,开着他家的车子,花着男子和他父母一辈子的积蓄,日子过的好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