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3 章 新秦律:民律、刑律、行政
李斯:知道你骄傲。
真是内敛不了一点。
李斯说着,就见周邈表情生动,像是用脸在嘟嘟囔囔。
“……”李斯移开眼。
“当然,仙使也赞过旧秦律的成功之处。”
以仙使对陛下的偏爱尊崇,爱屋及乌,论及旧秦律的得与失,总不会少了夸夸的。
周邈(抬头挺胸):怎么啦!就是他说的,秦律为华夏第一律!
周邈:这种采人桑叶,搂人一把草的小事,就不必写到秦律中了吧?
“二是刑律严苛,刑罚残酷,肉刑损伤身心。”
“以及,律令执行不当有误。”
周邈:可不嘛!商鞅变法后,‘行之十年,秦民大悦’,到后来‘父老苦秦苛法久矣’,除了秦二世恣意更法之外,也有执行不当的原因。
最有名执法有误的表现,就是陈胜喊出那一句:失期,法皆斩。然后就有了揭竿而起及后续诸事……
时间上来讲,秦律是最早的律。
在立法方面,设范立制。
创制较有系统性的法律名词术语,表现出较高超的立法技术,对汉及以后的百代立法都影响深远!
还有,秦的司法体系较完善,法官法吏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具有专业化倾向,司法过程文书化,司法检验也较完善。
总之无论怎么说,秦律固然与生俱来就有早期性、地方性和野蛮性的局限性,但不影响他是华夏第一律的地位!
实际上,睡虎地秦简中《徭律》规定: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
水雨,除兴。
最后说是:(征发徭役时),遇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
当然,关于陈胜这事,有多种说法。①
周邈只是择一种观点,在此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