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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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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人际关系调查方面真的有突破口,起码也给了一个让犯人临时犯傻的机会。

梁安更喜欢走一步做一步。

但这本书还在他家的书架上,相比其他的物件,保存的非常好。我想如果能确定签名的大概时间,那应该能缩小调查的范围。”

送礼物,这件事情在常人身上非常寻常。

但对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和现实世界的交集只有网络和外卖的李烈钧来说,这是一种相当特殊的人际关系的证据。

李烈钧是为了什么感情而送礼?他送给的人是谁?为什么这个礼物还在他的家里?是他没有鼓起勇气送出这份礼物,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问题接二连三的浮现。

但问题是,存不存在另一种可能?

“我怀疑这本书原本是李烈钧送给一个人的礼物。”他倒也不卖关子,直接说出了他的猜测,“如果这真的是个礼物,这个人起码对于他来说,非常特殊。”

这是一本小诗集,非常著名,但又并不是大多数人人生所有阶段的普通读物。

单看李烈钧楼上的书架,基本只有各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教材,懒得换成别的。

楼下别说书了,连张纸都没有。而那些早已过了阶段的书籍,明显只是房主懒于收拾才堆放在那里的。

案件的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能帮助追踪到犯人的线索,仅有的花粉痕迹给出的排查范围实在大的惊人,而且很有可能最后还是徒劳无功。

唯一能够调查的人际关系,还是在虚无缥缈,且同样排查范围极大的网络世界。

通常来讲,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会是确定凶嫌的重要因素。但对于日久经年,自我封锁的李烈钧,这无疑不是对于普通人的调查一样的寻常事。

最熟悉现实里的他的人,恐怕还得是每天跑几趟大单子送外卖的小哥。即使如此,也不过是帮人丢弃垃圾而已。

只要犯人不在现场清理和路线规划做的如此天衣无缝的情况下,露出在某个地方暴露真容——或者干脆把凶器堂而皇之的保存在手上被人发现这种类型的愚蠢的马脚,这起案件就已经成为了半个完美谋杀。

李烈钧明显不是热爱文学的人,这种书在他的书架上实在是突兀,并不像是他自己会喜欢去看的东西。

书页上的签名在角落处,签的非常小心谨慎,字样精美,却并不显眼。

通常来说,并非作者而是持有书的人的名字写在书上,是为了别人捡到丢失的书能够还给失主,或者借给人书时做上记号。

这种情况下,哪怕是骚包的书主签的艺术字,也不会把名字放在极不显眼的位置。那么,这个名字是为了什么签的?

“送给人的礼物签上名,那这个被送礼的人和他的关系必定比较亲近。这个精心设计的签名有一定的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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