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你是在教我做事?(求追读啊)
第三种则是行为人目的说,该说看行为人目的是否是强尖,目的是冲着强尖去,就算女性不反抗,也会视为是强尖。
第四种是不同意说,则女性如果是明确表示不同意的,则为强尖,如果女性同意,或者或者是躺平为一个死鱼的状态,都不能认定为强尖。
从客观的角度,这个案子,以警方现在掌握的证据,还有证人的供词,是完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李大贵的强尖罪,如果给欧小川来当李大贵的辩护律师,自己也有百分之90的信心打赢这场官司,无罪释放。
通过刚才的审讯。
欧小川对于案情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大概就是这样:
这个李大贵(犯罪嫌疑人)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网友冯小梅(受害人),两人聊得两个多月,聊得很是火热,话题也是很露骨,各种裸照什么的,然后有一天就约了在某奶茶店见面。
两人在奶茶店聊了大概两个小时,于是乎就去开房了。
之后......
如果对方有律师存在话,那真的可能会被反咬一口了。
后面的审讯,两人也是扯皮了。
完全沟通不了。
纯属浪费时间........
从看守所出来。
警方接到案子,马上对冯小梅进行了体检,于是马上就把犯罪嫌疑人李大贵带回了警局,经过审讯调查后,交给到了检察院,进入了审查逮捕的阶段。
欧小川前世当刑辩律师的时候,也曾经接过的类似案子,对于此类案子了解很深,也觉得很是复杂。
法条规定,判断是否有罪,在于是否违背女性意愿,对此也有几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就是反抗说,主要看女性是否反抗,反抗的激烈程度。
第二种是强制说,主要看男性行为是否为暴力,暴力分为行为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压迫。
两人开车回去。
车内十分的沉默。
温晓敏好像被犯罪嫌疑人气到了,紧咬下唇,眼神凌厉,胸脯剧烈抖动,开车都飞起来,似乎这样能把满腔的愤怒发泄出去,不过警车无所谓了,也没有任何超速的说法。
欧小川不说话,一是不敢惹她。
第二个是在思考这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