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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董狐直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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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的另一个弟弟不畏强暴,继续据实记录。

大权在握的崔杼也终于束手无策。这就是直笔写历史的结果,齐国史官兄弟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扞卫了历史的真实,其自身也为后人演绎了一段悲壮的历史。

董狐记载道:“赵盾弑其君”。

赵盾那个委屈啊,于是辩解,说灵公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

董狐说:“子为正卿,说是逃亡但还在国境之内,而且事发后你不讨伐赵穿,那始作俑者不是你又能是谁呢?”

由此,还诞生了一个成语。

如果从后世的角度来看,赵盾着实有些冤枉。

徐鹤见他一副言之凿凿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又说了一段里的内容:“孔子曰:”

听到徐鹤这番话,欧阳俊有些懵逼。

其实,这两段话,都是出自,而且是联系在一起的。

原文是:“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以示于朝。宣子曰:。对曰:

宣子曰:。

但当时的史官,都是以礼仪违合作为依据的。

所以孔子赞扬董狐“古之良史”时,也对赵盾叹息不已,说他如果当时离开了晋国,那也就不会被记成了!

赵盾是“古之良吏”,董狐所以能够直笔而安然无恙,还得到千古名声。

其实,要想秉笔直书,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同样是在春秋时代,齐国大臣崔杼纵容旁人杀死君主庄公,齐国史官也这样记载:“崔杼弑庄公”。崔杼恼羞成怒,将他杀害。

而史官之弟照样续记,崔杼又杀其弟。

孔子曰:越竟乃免。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壬申,朝于武宫。”

这个故事其实很有意思。

大概翻译过来就是,董狐是春秋时晋国的史官。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聚敛民财,残害臣民,执政大臣赵盾多次劝谏,灵公不但不改,反而想害死他。

赵盾只好逃亡。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灵公,于是返回继续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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