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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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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间,他看到了赵公明,赵公明身边还有个富道人,出手阔绰,就是运气不好。

刚才在赌石那边,富道人就出手买下几方最大的花石纲,结果什么没开出来,现在斗鸡也都是押最不被看好的鸡,第一轮都没过。

崇侯虎没有再看斗鸡,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以往市集只有卖菜老妇,没有卖炭翁,更没有捕蛇者。

这说明市集繁荣起来了。

赌石?人们对此似乎热情很高。

崇侯虎发现赌石只有部分人,更多人则是跑去北门另一边参加斗鸡了。

朝歌之外的斗鸡是宫廷斗鸡,由北门副将辛环组织比赛,并负责押注,押中鸡王,也有不菲收入。

斗鸡场外围,有不少人叫卖着自家养的鸡,斗鸡风靡朝歌,已有不少农户开始养鸡,毕竟掌握养鸡方法后,并不难,成长速度也快,还有大量喜好斗鸡的贵族为争面子,高价收购,不愁没有买家。

崇侯虎一眼就相中了一只斗鸡。

甚至可以预见,随着朝歌肉食越来越多,百姓可炼制油脂贩卖,便会出现卖油翁,百姓大肆宰杀牲畜,便会出现庖厨工。

这就是纣王的奢靡之术,百姓有了事做,有了钱,铜钱就这么流通起来了,变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民,富了,国也富了。

何为集市?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这就是纣王的宏愿!

冠红色,眼大而锐,喙粗短、坚硬,尖端微弯而甚锐,颈粗长灵活,腿强劲有力,胫长,距发达,长而锐,生向上方,爪粗大、坚硬锋利,全身羽毛稀薄、粗刚、短而紧贴体表,并富光泽,羽色多样,拍打有力。

据说是上次比赛的鸡王,拿去参加这次比赛,也有不小夺冠几率。

买了买了,一看就很好吃!

纣王以奢靡之术治国,会吃会享受的臣子才是好臣子!

听说东门还有足球比赛,崇侯虎懒得再跑,原地看起斗鸡,这种氛围当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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