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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4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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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殴、偷窃,是写在《法经》中,但不是李悝想出来的,是一直存在的,在没有律法这个名称之前,就已经存在。

这就是自我保护,本是很个人的事,但这种需求形成一种广泛的共识,于是就形成律法。

李悝只是分类、完善。

可不是他先觉得偷东西不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偷东西不好,然后再被人慢慢接受。

“原来如此。”

张斐继续问道:“又是谁告诉你,不能去抢别人的东西。”

“我父母。”蔡卞道。

张斐愣了愣,“怎么什么都是你父母教你的,你父母是圣人吧?”

他父母可也是我父母啊!蔡京身为长兄坐不住了,他认为张斐是故意羞辱他父母,立刻道:“此乃常识,与我们父母是不是圣人有何关系?”

“对!”

赵顼稍稍点头,又小声道:“这番解释真是别开生面啊!”

吕公著疑惑道:“但会不会有以偏概全之嫌啊!”

富弼都忍不住开口道:“就看他如何解释法家。”

吕公著顿时显得有些尴尬。

他的以偏概全,没有将法家和法制分开。

张斐指了下蔡京,“此乃常识,准确的说,这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所形成的一种常识、共识。

这不是孔子教我们的,不是孟子教我们的,更不是李悝、商鞅、韩非子凭借自己的智慧想出来得。

大字不识一个村夫,都知道偷蒙拐骗是不对得。”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响指,“这就是法制之法。此法诞生于我们的共识,常识,为何会出现这种共识,就源于我们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所以,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

此话一出,众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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