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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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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家族的经历都可以写一部《飘》了,大民心里想到。

哪个名门大族没有一点可歌可泣的故事呢?也是因为过早地感受到了世态炎凉,托马斯的心态很成熟,是四个人中的大脑。但做为一个国家公务员,竟然兼职抢劫犯,到是让大民对这个国家的治安混乱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也十分好奇。

虽然开始大民不愿意轻易使用他心通,顾虑便是担心对方受到伤害。但持枪抢劫就超出了大民的容忍底线,这万一走火伤人怎么办?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极端不尊重!

大民看着四个可怜的小白鼠在面前停下,忽然呲牙一笑,高举的双手向下一耷拉,四道真气就出去了,各在四个小白鼠身上点了一下,然后,那四个人像见了鬼一般,满脸惊恐,浑身僵硬,张大嘴却不能发出一点点声音。

有老僧的记忆做底子,加上大民变/态强大的神识,“点穴”这种属于武学范畴的技能没什么难度,几乎瞬就学会了,剩下的仅仅是操作熟练的问题。而“他心通”几乎是彻底的法术,对神识的要求极高,但偏偏大民有变/态的神识,甚至能神识外放,那就更简单了,在脑海中演练几次,就熟练了。对面四人身上的穴位,就像夜里的灯泡般明亮,大民只需要将“真气子弹”弹出去,而真气子弹的手法,大民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从能将巨石爆裂到给人挠痒痒一般,顺手拈来,纯熟无比。

因为老僧记忆的霸道,刚开始大民还只敢对一个人进行他心通,后来觉得这几个人的记忆“太少”、根本喂不饱他那变/态强大的精神力,直接将神识进入剩下三人的识海中,竟然没什么事情,几乎是瞬间就吸收四个人的记忆,大民竟然能没一点反应!

这也就是普通人的精神力太弱了的缘故,即便活一辈子,看到的、听到的也远不及修士们一年内得到的信息多,比如大民,即便不行功,随时都能巨细无遗地观察周围几十米内的一切,这是多么庞大的数据?只是大民的潜意识中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处理,一般不去打扰主动意识,仅仅保存在识海中,而非遗忘,只要需要,大民就能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这也是精神力修炼到一定程度。能回想起刚出生时的情景、甚至前生前世的记忆的恐怖能力的体现。何况大民前几天刚刚从野草身上得到了“明月照大江、清风拂山岗”的境界,彻底消化了老僧400多年的记忆,现在正空着呢!

大民像个稚嫩的旅行者——其实他也确实是个雏,第一次到国外旅行,第一次到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语言不通,竟然胆大妄为地随便转街,背着高级照相机,随意钻进一些偏街小巷,不出事就怪了,事实上大民也在琢磨。怎么能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搜神术已经被大民排除在外。这玩意儿大民还是有点抗拒,对生死之敌使用大民没有什么心理阴影,但对普通人、一个无冤无仇的人使用,就有点过了。毕竟这种法术的结局就是被施术人变成白痴。他心通自然是首选,但大民从来没有对人类实际用过,效果具体是不是那么好,他一点儿把握也没有。有没有变通的办法呢?找个翻译到是不错,但自己没有身份,必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大民也不想采用。那么走黑路到是一个好办法,大家都走黑路,都不想让暴露,这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因此。大民才穿街走巷,尽量引起当地黑路人士的注意,但大民没想到的是,自己根本没走过黑路,根本搞不清走黑路的人长得啥摸样。怎么才能接触到。走了半天大民也没找到走黑路的人,反倒有俩小混混跟了上来,让大民很无语,这种底层的小混混帮不到自己吧?

其实,大民自己也明白,护照对自己并不是必需品,只是那种无法融入社会的感觉很不舒服。似乎自己被隔离开了一样,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疏离感。储物袋中,那些修行者人人都有至少一套证件,与自己相像的也不少,反正这里是外国,外国人看东方人长的都差不多。糊弄过去也不是没可能,但心里总觉得慌慌的,没有那种踏实感,这是大民很不愿意的。

终于,大民“慌不择路”地拐进一条更加僻静的小巷时。对面一黑一白两个人堵住了去路,手里还卖弄般地在食指上旋转着手枪。“急忙”转身,后面是那两个黑人混混,呲着雪白的牙齿在讥笑,手里也是手枪。

这四个“抢劫犯”的记忆不多,大民很快就“吸收”完毕。仿佛自己用不同的身份度过了四次人生一般,很奇妙,不但将他们的文化、语言、民俗、常识等等完全吸收,连他们私生活的感觉都吸收的干干净净,仿佛他们的老婆就是自己的一样,还有那种对亲人的亲近,完完全全地继承了下来。

大民心里明白,这只是吸收人家的记忆,并不是自己的记忆。这个问题老僧也没有意识到,可能是他仅仅知道他心通的功法、还做不到。自然意识不到这个问题。但现在这对大民不是问题,只需将记忆重新梳理一遍,得到需要的东西后,将不需要的打上“资料”一个标签,立马就会从中解脱;甚至可以在使用他心通的时候就有意梳理记忆。不需要的部分根本就不会进来。但大民想得到的信息太多,干脆一股脑先拿来,然后再说。

四个人都是最底层的混混,还是很弱小的、就他们四个人的小组织,这次是全体出动了,却不想成为了大民的小白鼠,全军覆没。四个人的身份到是让大民很感兴趣。白人叫托马斯,三个黑人分别叫迈克、刘易斯、杰瑞,非常西化的名字,是自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的,更让大民惊异的是,托马斯竟然是一个内务部工作人员。属于一个秘密的职业,三个黑人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消化了四个人的记忆,大民很感兴趣,三个黑人没多少可以说的,都是当地土著。土生土长的,迈克比较懒,但身材最为高大,壮的跟狗熊一般,在一家废品回收工厂做工;刘易斯身材中等,很协调,为人很狡猾,接受过职业教育,是一家杂志社的业务员;杰瑞很瘦小,却是最为狠辣的一个,现在是一家饭馆的外卖员。

白人托马斯就有说头了,他祖上是16世纪的远征军军官,后来就在北方某地住了下来,经营着一座矿山,很是风光了几个世纪。一直到上世纪初,到处都在打仗,矿山也被更加强势的北方势力收归国有,家道从此中落,他的曾祖父也在家族倾轧中死亡,曾祖母带着当时仅仅三岁的祖父逃往南方,凭着手里的一些金银珠宝盘下了一座奶牛场赖以生活。好在他的曾祖母非常洞悉人心,对工厂的黑人工人很好,对附近的黑人也很好,从解决工作到家庭纠纷、孩子的教育都做的非常到位,很快赢得了周围土著的尊敬,以致于上世纪40年代的种族冲突中被周围的黑人保护起来,是当时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但曾祖母和短命的祖父相继去世后,祖母改嫁带走部分家产,当时非常年轻的父亲又参与了一次种族冲突,被当场打死,当时刚刚出生不久的托马斯母子自然是被人垂涎的肥肉,母亲很快陷入爱情生活,随后结婚,到托马斯长大后,母亲早已去世多年,奶牛场已经不存在了,甚至他的继父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他自然没什么遗产,好在还接受过正规教育,现在是一家律师事务公司的初级律师,又因为与黑人关系比较好,被秘密吸纳为内务部工作人员,也就是民情调查员,大民也当了几天,不过仅仅是个名义而已。

看来自己的演技还行,起码将人都带到了这里。从他们的神态上看,对自己没什么戒心,真把自己当旅游者了。

大民立马高高举起双手,退在墙边,大叫“no!no!no!”

四个混混笑的更开心了,叽里呱啦说笑着,慢慢走向大民,大民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却明确无误地“听”懂了,他们在说“别紧张,不会要你的命!”。

心中电光一闪,他心通。

自己竟然能听到他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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